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并介绍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有关工作进展、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情况以及全国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梁昌新:] 谢谢赵学顺副司长。现在开始提问,请各位记者朋友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提出问题,提问时请先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经济日报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想问一下,国家能源局如何在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介绍一下2023年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国家能源局拟推动的重点工作。2023年,国家能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在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 一是围绕落实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预期,组织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技术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适时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二是围绕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建立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三是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围绕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加快在工业、交通和住建等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 四是围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第二批、第三批基地项目陆续开工,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同时,要推动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抽水蓄能布局优化,推动抽水蓄能又好又快发展。 五是围绕县域能源生产、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指导地方全面启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增加乡村清洁能源供应,探索建立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