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为规范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我们对 《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进行了修订,形成了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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